□孩子母親悲傷地抱著孩子遺像 /晨報記者 肖允
  ■弔針扎入手背後僅10多秒就不省人事,搶救進行了半個多小時
  ■家屬欲申請醫療事故鑒定,但因懷疑封存藥品被換未進行藥檢,屍檢結果仍需等待
  □晨報見習記者 宋韜緯
  1月10日一早,甄靈宇帶著6歲的兒子到上海交通大學醫院院附屬第三人民醫院(下文簡稱為“市三醫院”)就診。然而,在輸液僅進行了10多秒後,兒子甄國耀已經嘴臉發紫,不省人事,經過半個多小時的搶救後,依然不幸身亡。
  目前,身為律師的甄靈宇正在走司法途徑,申請醫療事故鑒定,但這條路走得並不順利。不過,市三醫院的有關人士則表示,醫療事故鑒定的結果若表明醫院有責任,一定會擔責。
  剛輸液孩子就喊喉嚨痛
  新年剛過,甄國耀感冒了,晚上睡前會有點喘息,早上有點咳。甄靈宇前後兩次帶著兒子去到市三醫院就診,醫生共開了十來天的頭孢世福素和咳喘寧等口服藥。
  堅持服藥後,甄國耀病情減輕。1月10日一早,甄靈宇帶著兒子來到醫院就診,確認是否可以停藥。門診陳醫生見過甄國耀多次,一看到就喊他的名字,問他怎麼了,甄靈宇說,孩子仍有點咳有點喘。
  陳醫生拿起聽診器,為甄國耀聽了聽前胸,檢查了下咽喉,建議弔水。當時,甄靈宇有些排斥,問能不能不吊。“弔吧,先弔兩天看。”聽陳醫生這麼說,甄靈宇便沒再反對。
  醫生為甄國耀開的輸液用的藥物為氨茶鹼、米樂松以及頭孢西丁鈉。打弔針前,甄靈宇註意到藥袋上確實有兒子的名字,甄國耀還懇求護士替他打輕點。針頭插入後,孩子沒有特別抗拒,甄靈宇便拎著藥袋帶兒子到走廊對面的輸液室,找了個靠窗的位置。還沒坐好,甄靈宇就聽到兒子喊喉嚨痛,表情掙扎。
  甄靈宇馬上關掉輸液的開關,回頭卻發現兒子嘴和臉都已發紫,不省人事,這時離弔針扎入手背開始輸液大概就10多秒鐘。甄靈宇立即找附近醫生,抱著孩子跟醫生跑往搶救室。
  醫生立即為甄國耀展開搶救。甄靈宇擔心干擾醫生搶救,就到走廊等待。但半個多小時後,等來的結果是:“你的兒子搶救不回來了。”
  封存藥品保存在醫院內
  悲痛之餘,甄靈宇回憶就醫過程,認為這是一起醫療事故,醫院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沒什麼病,發育良好,身高體重都是班裡第二。就是過敏體質,冬天容易感冒咳嗽,有哮喘病史。”
  在甄靈宇看來,這次輸液是最大禍首,於是他打算為兒子做屍檢、並對當日的用藥做藥檢,最後提請醫療事故鑒定中心進行鑒定。
  1月13日,不顧家人反對,甄靈宇通過寶山區友誼路派出所委托了光復西路鑒定中心,為其子甄國耀做了屍檢。據瞭解,屍檢報告需要等待28個工作日才有結果。
  1月14日,甄靈宇又與院方一同來到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打算對1月10日當天的輸液用藥、搶救用藥進行檢驗,看藥品是否配錯。
  據甄靈宇回憶,1月10日在搶救室內,甄靈宇第一時間要求醫院封存病歷和藥品,雙方核對藥品,在清單上簽字後按類分開裝在了3個檔案袋內,這3個袋子交由院方保管,被儲藏於市三醫院醫療糾紛辦公室主任王醫生辦公室的冰箱內。“但沒有想到,藥檢當天下午,在院方拿出的3個檔案袋中,有一個檔案袋上的清單沒有雙方簽字。那個檔案袋恰恰是最關鍵的、保存當日輸液液體的封袋。”因不確定該封袋是否為當日保存輸液液體的封袋,甄靈宇並未聽從院方建議,打開該封袋核實藥物,“打開了就是破壞證據,到時候誰都說不清了”。
  據甄靈宇表示,雙方因此產生分歧,藥檢未能如期進行。
  屍檢要等待28個工作日,藥檢因關鍵材料爭議而擱淺。“前面兩個環節受挫,意味著最終的醫療事故鑒定遙遙無期。”甄靈宇說。
  司法途徑受阻後提出索賠
  取證過程中的種種挫折令甄靈宇心灰意冷:兒子已做屍檢,尚未入土為安,但藥檢又因故暫停,死因報告的出具仍需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漫長的等待對於甄靈宇夫婦來說不能不說是煎熬。
  在1月21日的溝通中,甄靈宇好友董先生代其向醫院提出了家屬的訴求,要求醫院在其子追悼會上派代表出席並贈送花圈以表慰問,並向醫院要求一筆60萬元的撫恤金。院方表示,對於第一個要求院方將毫無保留地答應並配合,但第二個要求將上報醫院領導再行定奪。
  據瞭解,2012年8月28日,上海市司法局、市衛生局、市公安局聯合發佈《關於維護本市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規定索賠金額超過人民幣3萬元的醫患糾紛,各公立醫療機構不得自行與患方協商解決,醫患雙方可前往所在區縣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而甄家家屬提出的這筆撫恤金遠遠超過該數額。
  對於之前一心不願向“私了”妥協、堅持走司法途徑的律師甄靈宇來說,這次提出的申請也是無奈之舉。
  [院方回應]
  若證明醫院有責任,定會擔責
  1月21日上午11點左右,市三醫院由保衛科林科長、醫療糾紛辦公室王醫生及醫務科周醫生出面,與甄靈宇及部分家屬進行了一次溝通。
  當日,記者在現場聽到,醫院保衛科林科長表示,在此次事故發生後,院方與家屬的溝通便從未間斷。“這個結果是任何人不想看到的,但在鑒定結果出來之前,不能說醫院完全沒有責任,但也無法將全部責任都推到醫院頭上。”
  “孩子去世是天大的事,任何語言、安撫都顯得蒼白,家屬對我們在整個醫療過程中的質疑,以及提出的院方在證據保存方面存在紕漏,這些家屬都可以提交證據,並通過第三方途徑獲得解決。”醫務科周醫生表示,孩子健康地進來卻躺著出去是不爭的事實,但以醫院目前的能力,無法在未經鑒定前分析出在這起事故中院方的過錯在哪裡。
  同時,在座的3位醫生均指出,若最後醫療鑒定結果證明醫院確實需要負責,醫院定會擔責。“對於最終的鑒定結果,醫院不會對它提出質疑,但家屬可以提出質疑,並繼續進行申訴。”醫療糾紛辦公室的王醫生說。
  之後多日,記者多次與醫院黨辦宣傳科聯繫,試圖取得院方的正式回應。 1月22日,黨辦負責人回應稱,醫院相關負責人正在與死者家屬進行磋商,將於當日下午回覆記者,但記者並未收到院方回應。
  昨日,記者來到醫院再次試圖採訪黨辦負責人時,她表示在最終的醫療事故鑒定出來之前,院方將不對任何問題作出回應。而記者聯繫醫療糾紛辦公室的王醫生時,對方同樣謝絕了採訪要求。
  [疑點辨析]
  用藥前是否應進行皮試?
  甄靈宇:
  兒子雖然身體健康,但有輕微哮喘病史,且身體屬過敏體質,冬天容易感冒。像他這樣的過敏體質,我認為醫生應在給他開藥前進行皮試。
  市三醫院醫務科周醫生:
  對於頭孢類藥物使用前的皮試程序,國家並未有強制性的規定。一個半月以前,甄靈宇就曾帶著兒子來到醫院,靜脈註射過相同的“頭孢西丁鈉”藥物,當時未產生不良反應。這些都可以在他的病歷卡上到。
  長寧區中心醫院急診科翟醫生:
  對於使用頭孢類藥物之前是否必須進行皮試的規定不一,但一般情況下不需要進行皮試,只是醫生在開藥時通常會詢問患者是否為有藥物過敏。甄靈宇之前曾表示,兒子並無藥物過敏史。雖然此次情況中的小朋友有過敏體質,但這是指可能會對任何物品過敏,不僅僅是對藥物。因此,既然病患之前用過相同的藥物時未產生不良反應,那麼醫生不為其進行皮試完全說得過去。
  封存藥物是否被調換?
  甄靈宇:
  輸液液體的封袋是在搶救室簽封的,我記得自己同院方在搶救室確實已在清單上簽字並將其封存。而預備進行藥檢時,院方聲稱沒簽字這包就是輸液液體,是當初大家都忘了簽。
  市三醫院醫療糾紛辦公室王醫生:
  “封存藥物調換說”僅僅是一個猜測,是甄靈宇自己記錯了。如果是藥有問題,是藥廠負主要責任,醫院沒必要這樣做。
  一位調取過監控錄像的律師:
  封存的藥物被保管在市三醫院醫療糾紛辦公室主任王醫生的辦公室內,被放在一個冰箱里。該辦公室的這個攝像頭只能拍攝到冰箱的一個角。錄像有一個疑點:有一天晚上辦公室內一片漆黑,有一個人拿著手機走來走去,但這不足以證明封存的藥物被換了。
  (原標題:6歲男孩市三醫院輸液後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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