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張沖
  □本報通訊員張強
  除了“三公”浪費之外,被稱為“第四公”的辦公用房奢侈浪費成了沉痾難題。中央雖然三令五申,但此類現象屢禁不止。今年7月,《法制日報》記者在黑龍江省鶴崗市綏濱縣採訪時發現,這個國家重點扶貧縣的辦公用房並不拮据,多數科級工作人員的單獨辦公室面積已經達到國家司(局)領導標準。在採訪過程中,該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帶領多名保安人員包圍記者,並稱“你們是不是拍照了?政府不允許拍照知道嗎”。
  綏濱縣是位於黑龍江省東北部一個邊陲小鎮,以黑龍江主航道為界與俄羅斯隔江相望,總人口僅有18萬。“為什麼國家級貧困縣的辦公用房超標問題沒人管,全國政府機關都在清理、騰退超標辦公用房,而綏濱縣依然我行我素?”今年7月以來,記者接到多起綏濱縣當地群眾的情況反映。
  7月14日上午,按照群眾舉報,記者首先來到綏濱縣國土資源局大樓。辦公室工作人員以局長剛剛調離,黨組書記去哈爾濱出差為由拒絕了記者進入其辦公室。幾經溝通後,工作人員將記者帶到了副局長徐利的辦公室內。這間偌大的辦公室內僅有一張辦公桌,左側立著一組書櫃,靠近門口處擺放著一張單人床,床架下還有面盆等一些個人洗漱用品。辦公室空餘的地面和窗臺上擺滿了大大小小的綠色植物,記者初步目測,這間辦公室的面積大約在18平方米至20平方米。
  記者開誠佈公地詢問這名副局長:“您是什麼級別?”“正科級。”“您辦公室面積大概有多大?”“20平方米左右吧。”“您覺得這間辦公室超標嗎?”“超點,但超得不多。”
  根據2013年7月,兩辦印發的《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各級黨政機關須按照原國家計委1999年發佈的《黨政機關辦公建設標準》比對辦公用房規模,如超標需騰退,並上報騰退結果。樓堂館所建設、裝修都要納入政務公開內容,接受公眾監督。而按照《黨政機關辦公建設標準》規定,中央機關正司(局)級辦公室面積24平方米,處級以下工作人員辦公室面積為6平方米。這名國土局副局長的辦公室顯然超標三倍以上,近乎達到了司級領導的辦公條件。
  關於這種現象,國土局是個例嗎?綏濱縣政府是否掌握情況?記者隨後來到了綏濱縣政府,宣傳部副部長並未在單位,撥通電話後對方表示正在外面辦事,稍後趕回來。等候期間,記者在這棟六層樓高的縣政府大樓里隨機走訪了幾家單位。四層一間沒有掛牌的辦公室,目測面積近20平方米,屋裡只擺放了單張辦公桌、書櫃、單人床等一人辦公用品。一位女同志看到記者拍照後警覺地跟了出來詢問:“有事嗎?”記者註意到,縣政府的三、四、五、六樓每層有多間這樣的辦公室,辦公面積超標現象十分普遍,多數單人辦公室都在15平方米以上。
  上午10時許,《法制日報》記者剛剛走出大樓來到政府大院,突然出現十餘名身著保安制服的男子將記者圍住,其中一個中年男子面帶不悅地說:“你們剛剛是不是在樓里拍照了,政府不允許拍照知道嗎?你們是什麼人?”隨後在幾名男子的“護送”下,記者被帶到了政府門前的收發室。一位領導模樣的中年男子看了記者證件後,就開始不停地撥打電話。很快,縣委宣傳部的工作人員趕到現場解了圍。
  事後,記者得知,這名一直撥打電話的領導姓李,是綏濱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宣傳部副部長楊富濱解釋說,因為這兩天省委巡視組來,擔心政府門前有上訪的,就多組織了一些警力,看到記者拍照,誤當成上訪的了。針對辦公室普遍存在超標問題,記者表示要採訪綏濱縣主要領導,楊富濱稱,縣委書記和縣長很忙,去參加群眾路線教育活動了。
  2013年,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就印發了《關於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和加強制度建設的通知》,強調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把專項整治作為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的重中之重。但通過記者實地採訪的情況看來,顯然綏濱縣政府在清查、騰退超標辦公室方面出現了“政令梗阻”。
  (原標題:縣政府保安稱“政府不允許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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